索引号:yexian-2024-00035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9-30
关键词: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 关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平顶山市运东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8099196、8668089(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叶县九龙路270号
邮 编:467200
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平顶山市运东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意见 | 平叶环诺[2024]1号 |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