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顶山叶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叶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叶县垃圾处理场场区内东部、有机物无害化处理厂北部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叶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规模50吨/天,市政污泥处理规模50吨/天(含水率80%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9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55平方米,由综合办公楼、餐厨垃圾及污泥综合处理车间、餐厨垃圾干化处理车间、除臭设施及辅助用房等组成。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DlxcajTATl53wZm2_sjWQ;提取码:tqyg。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叶县原县委招待所内
联系人:侯哲峰 电话:13383908188
电子邮件:hnyxcgj@163.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联系人:闫工 电话:0371-66027506
电子邮件:376526222@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群众,关心本项目实施的有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一)请您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可点击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
(二)除上述方式外,您也可以向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即日起,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叶县城市管理局
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