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叶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叶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叶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叶县垃圾处理场场区内东部、有机物无害化处理厂北部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叶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规模50吨/天,市政污泥处理规模50吨/天(含水率80%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9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55平方米,由综合办公楼、餐厨垃圾及污泥综合处理车间、餐厨垃圾干化处理车间、除臭设施及辅助用房等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叶县原县委招待所院内
联系人: 侯哲峰
联系电话:13383908188
电子邮箱:hnyxcgj@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371-61655126
电子邮箱:37652622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Uw83yoa13kKhnfGoJj9A
提取码:u1v3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发送至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叶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