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1-00179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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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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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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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备注 |
叶市监处[2021]460号 | 叶县廉村镇村淘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廉村镇村淘超市 | 92410422MA40U9LX60 | 陈军奎 | 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15 | |
叶市监处[2021]357号 | 叶县桑田馄饨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桑田馄饨店 | 92410422MA9G4Y0C08 | 桑会君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15 | |
叶市监处[2021]358号 | 叶县叶邑镇伊品斋饭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叶邑镇伊品斋饭店 | 92410422MA9FMM5H8J | 王军民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15 | |
叶市监处[2021]367号 | 叶县廉村镇后崔双龙超市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廉村镇后崔双龙超市 | 92410422MA41NDLF2X | 崔军校 |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15 | |
叶市监处[2021]368号 | 叶县廉村镇街西夜市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廉村镇街西夜市 | 92410422MA46KFX0X9 | 代亚克 |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15 | |
叶市监处[2021]396号 | 杨小俊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旭日生活超市 | 92410422MA47DMQX76 | 杨小俊 | 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15 | |
叶市监处[2021]352号 | 平顶山市玉龙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食品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案 | 平顶山市玉龙源实业有限公司 | 91410411MA3X5JTY4D | 马会玲 | 生产食品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18 | |
叶市监处[2021]366号 | 叶县廉村镇后王村伸跃银杏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 叶县廉村镇后王村伸跃银杏超市 | 92410422MA41P4K34Q | 王伸跃 | 销售过期食品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20 | |
叶市监处[2021]337号 | 叶县常村镇春天服饰大卖场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 叶县常村镇春天服饰大卖场 | 92410422MA40P80Q50 | 马丽平 | 侵害消费者权益 | 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20 | |
叶市监处[2021]365号 | 叶县田庄乡顶惠购物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叶县田庄乡顶惠购物广场 | 92410422MA40MB047P | 李小辉 | 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22 | |
叶市监处[2021]350号 | 叶县洪庄杨镇洪东日杂百货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叶县洪庄杨镇洪东日杂百货店 | 92410422MA9FMEA5X1 | 杨坤甫 |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