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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2-00020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8-22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公告202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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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任店镇献广蛋糕房核查处置:

第一条:

  2022424叶县任店镇献广蛋糕房售的豆沙面包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论为不合格,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了核查处置。

  该蛋糕房制售豆沙面包2.5kg,报告送达时均已销售完毕。该蛋糕房制售的豆沙面包中检出糖精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第7.1.5条的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给与该蛋糕房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柒拾柒元(77元)2、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第二条:

  2022424叶县任店镇献广蛋糕房售的原味面包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论为不合格,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了核查处置。

  该蛋糕房制售原味面包3kg,报告送达时均已销售完毕。该蛋糕房制售的原味面包中检出糖精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蛋糕房在2022年4月24日抽检共有两批次不合格,分别为豆沙面包和原味面包,合并处理,没收违法所得77元和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因此原味面包不再进行处罚。

叶县娄记餐饮管理店核查处置:

  2022年4月24日叶县娄记餐饮管理店制售的卤猪头肉和卤猪肉汤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论为不合格,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了核查处置。

  该店制售的卤猪头肉和卤猪肉汤中检出罂粟碱和吗啡,依据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规定,罂粟碱和吗啡均为不得检出。因此已将这两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任务移交给叶县公安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