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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1-00119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11-29 关键词: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202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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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用农产品与餐饮食品的专项抽检工作。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本次监督抽检重点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的非法添加、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农兽药残留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质量安全指标进行了检验。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叶县龙泉乡汇利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豆角,氧乐果检出值为0.04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叶县叶县龙泉乡宏升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线椒,啶虫脒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单位依法开展核查处置,责令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叶县不合格信息表2021年第12期_食用农产品.xls

叶县合格信息表2021年第12期_餐饮食品_.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