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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1-00115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11-30 关键词: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2021年第11期(餐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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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月份,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餐饮食品的专项抽检工作。本次织抽检了餐饮食品共17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叶县洪庄杨乡洛岗学校附属幼儿园使用的碗(自行消毒),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叶县洪庄杨乡育新幼儿园使用的小勺(自行消毒),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叶县幸福泉幼儿园老鸦分园使用的餐盘(自行消毒),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叶县龙泉乡实验学校使用的筷子(自行消毒),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单位依法开展核查处置,责令销售单位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十一月份餐饮食品合格公示.xls

附件2 十一月份餐饮食品不合格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