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叶县河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省、市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维护全县河湖健康生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县河流水库全面推行河长制,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全县河道治理效果更加显现,建设让人民群众幸福的健康美丽河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压紧河长责任,引领促进河长履职尽责。一是持续强化领导带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河长制,全县控制流域面积内38条大中小型河道配齐县级河长14名、乡级河长45名、村级河长337名,为全县29座小型水库配齐县级河长24名、乡级河长29名、村级河长29名,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开,累计安装河长公示牌225块。二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2024年,河长办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发布了由总河长签署的《叶县总河长令》(2024年第1号令)调整河道及水库三级河长并进行公告;《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的决定》(2024年第2号令)有力推动了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开展,按照市政府要求调整并公示叶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18个,印发并向各级河长发放《叶县河长制 河长工作手册》500余册,将总河长令及叶县水系图装订成套,送至每位县级河长及成员单位,印发了《叶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排查河湖“四乱”及妨碍行洪突出问题工作的通知》《叶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抓紧完成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叶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加强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督促责任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持续推进联防联治。与县水利局、县检查院、县环保局对河道“清四乱”问题进行联合核查及督导,在接到石潭河与黄花寺水库有群众反映水质污染问题后,河长办立即与县环保局联系,多次到现场取水进行水质检测分析,用检测数据消除舆情影响。10月17日,平顶山市、漯河市跨界河流联防联控交流会在叶县召开,我县与漯河市、舞钢市、舞阳县对交界河段进行跨界联合巡河,深入了解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基本情况,共同督办、整改跨界河流问题,推动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系统治理提档升级,开展幸福河湖建设。一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合工作机制,11月,县河长办向检察院提供叶县河湖“四乱”问题线索,将未完成整改问题列入重点核查对象,督促相关乡镇完成核查整改。二是常态开展巡河巡查。严格按照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工作相关要求,以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为导向,督促各级河长按要求、按频次巡河履职。截止目前,2024年累计巡河2.31万次,县级河长巡河146次,乡级河长巡河1271次,村级河长巡河2.17万次,全年巡河率100%,河长管水治水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全域打造幸福河湖。为顺利推进我县幸福河湖建设,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叶县制定《叶县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申报孤石滩水库、蛮子营水库、苗庄水库为建设市级幸福河湖目标,并对三座水库进行方案编制及提升改造。经过市级评审,确定孤石滩水库、蛮子营水库为市级幸福河湖。在全县范围内打造6条县级幸福河湖,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及提升改造,圆满完成2024年建设目标。
三、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一方面,全力推进采砂整治。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河道采砂具体要求,始终将河道采砂管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动态监管和日常巡查等形式,严厉打击各类河道盗采砂行为,全年未发生河道盗采行为。另一方面,纵深推进碍洪整治。对全县妨碍行洪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式整改。对29个省暗访问题,9个日常巡查发现四乱问题,3个群众举报问题,通过“一题一策、一事一办”方式,全部按期完成整改。对水利部下发的89个疑似图斑问题,已按照上级要求排查核实并完成平台上报工作,对确认为“四乱”的9处问题,已督促相关乡镇完成整改。与南水北调、燕山水库、孤石滩水库联系,沟通协调处理河湖“四乱”问题15处,为全县深化河湖、水库管理保护,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水库功能有效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步,叶县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凝聚合力、精准施策,加快建设“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幸福河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河湖生态的现实需要。
叶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