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叶挂告字〔2018〕5号
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座落 | 出让面积 (m2) | 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
2018-14号 |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竹园六路东侧、大麦河北侧 | 78085.51 | 工业 | 50 | 不小于1.2 | 不小于6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4200 | 2343 | 118 | 2343 | 拟供行业为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2018-17号 | 廉村镇叶水公路 南侧 | 55812.60 | 工业 | 50 | 不小于0.7 | 不小于3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470 | 1340 | 84 | 1340 | 拟供行业为非金属矿物质品业。 |
2018-09号 | 叶县产业集聚区叶公大道东侧 | 7697.40 | 仓储 | 50 | 不小于1 | 不小于50% | 不大于20% |
| 405 | 12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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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以往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6日,到叶县强叶土地矿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6日,到叶县强叶土地矿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7月17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叶县强叶土地矿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挂牌时间为2018年7月5日9时至2018年7月18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竟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叶县强叶土地矿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5-3312960
开户单位:叶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叶县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2610050202221
叶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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