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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7-07 关键词:
(燃气加压站)2022年第X乡镇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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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叶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1、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权属

地块一:位于龚店镇叶寨村,东至加油站,西至叶寨村土地,北至叶寨村土地,南至盐神大道。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叶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请复核。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叶县人民政府官网系统中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2年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