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下文对《叶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指标调整予以批复(平政土〔2018〕32号),标志着叶县调整完善后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全部完成批复。
叶县县、乡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从开始部署起草至编制完成历时两年有余,县级成果于2017年10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乡级成果于2018年3月19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将叶县土地利用规划矢量数据全部纳入征地报批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作为下一步征地审查依据。
《规划》作为叶县至2020年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在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调控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均作了阐述和规划指引,为叶县统筹土地利用、协调经济发展和土地保护关系、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批复强调,要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全人地挂钩为着力点,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