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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1-00001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3-16 关键词:
叶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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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在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关心、支持、指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及省、市方案的安排部署,叶县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条主线,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三项制度建设为重要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进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现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决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要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制订实施《叶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县营商环境考评,实施评价结果“三挂钩”奖惩政策,对标先进,推动评价指标整改提升。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设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投诉平台,及时处理解决相关投诉,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成立叶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对企业经常异常的名单进行列入和移除,并实现县级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库,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定期向市信用办报送相关信息,

(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扩大“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推进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建设县大数据中心,完善“一朵云、一个库、一个平台”,统筹规划建设县级政务信息系统,推动系统全部上云,优化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服务“一网通办”、治理“一网统管” 。

(六)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一年一修、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根据“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

(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权责清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印发公布。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构建职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八)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定价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落实绿色价格政策,贯彻国家上网电价改革和销售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订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九)严格行政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转发了《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了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自查的通知》,12月31日前反馈调查情况。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定期通报制度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十)持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证明事项全面清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今年我县进行了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了《叶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有关疫情防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和《叶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有关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清理结果已及时上报。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十一)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印发了《叶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对涉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要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全局的决策,都按照公众参加、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决定、决策后评价等决策程序进行,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以文件形式将制度程序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

(十二)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十三)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县政府即与平顶山市倚天剑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长期顾问合同。合同签订以来,凡涉及县政府重大决策,法治宣传,重大合同备案审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会议,均邀请律所参加或由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复议或诉讼过程中重大疑难案件,征询律所意见,由律所提供法律意见和相关司法判例,切实预防法律风险和诉讼风险。县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长期顾问合同,并在疫情期间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制定了《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法律服务团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十四)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社会秩序正常恢复和生产生活健康发展等要求,为搞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商务局、县房管局、县公路局、县税务局结成帮扶对子,业务上互相帮助,11月组织召开叶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述单位均到场参会,会上除了交流经验还推荐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11月下旬对所属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制作了叶县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通过业务指导、观摩交流、督促帮扶,不断营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县自然资源局被上级确定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十五)持续探索创新行政指导。为指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了执法培训学习活动,就行政指导与执法业务如何结合进行了详细讲解。8月份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指导案卷集中评查,公布了一批优秀行政指导案卷,以供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探索性地选择部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事项作为推行行政指导的突破口,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形象。

(十六)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培训工作, 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入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示范点培育、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案例评选等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鼓励督促各部门主动作为,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强调精准执法、温情执法,积极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制定防控举措、开展执法行为,确保特殊时期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十七)深入推进法律风险防控制度

1.引导全县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分类;研究制定行政 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通过交流座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发挥出最大效能。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基本情况,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在梳理制定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过程中,通过走访、交流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梳理及防控措施汇总表》。

2.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督查,突出巡查重点,明确责任区域,加大违法案件发生初期制止力度,通过说服教育、讲解政策等方式,力争使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违法事实的形成。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现场实施行政指导,对辖区内各类行政主体开展风险点及防控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风险防控深入人心,稳步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全面梳理、调整,重新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县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告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以创建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县税务局被确定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

(十八)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具有行政执法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安排了正当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和防范执法风险的培训,随后对参与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积极探索实施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率达到100%,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合格率达到100%。为证件换发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指导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路径,成立了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已到位。

(二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 8月份组织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结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根据集中评查情况,各有关执法部门做到了行政执法主体适格,落实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严格落实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制度,执行了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产依法处理等规定,基本做到了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34件,县司法局依法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均已登记备案。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一)县监察、审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建立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试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点管理,深入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二十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县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助通道、探索建立网络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问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为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为全县机关、组织、事业单位等权力运行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结果、监督投诉渠道等政务的公开透明化运作确定依据,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公开的内容、形式等确立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在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立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长效机制。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明确将完成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责任目标考核范围。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四)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复议机构建设。配备复议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2人),每年8万元的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以内部文件形式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接待、案件调查、办理行政复议程序、案卷归档等程序的制度规定,做到各项程序均有制度规定。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向群众敞开大门,方便群众投诉;通过审查受理,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案件审理,树立执法权威;通过出庭应诉,深化复议影响,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四是按照统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要求的统计工作,统计叶县区域内案件数量及时上报,分析全年复议案件情况,及时制作分析报告并上报市政府。2020年接到复议申请18起,受理17起、不予受理1起。撤销2起,维持4起,终止9件。中止1件,未结1件。

(二十五)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12起。审结7起,其中撤诉3起、驳回起诉2起,维持2起。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认真对待,积极派人出庭应诉答辩。县政府及其部门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有出庭应诉的记录。行政案件代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法律知识,运用逻辑思维,既最大限度维护县政府形象,又把代理案件的过程作为宣传法律、宣传政策的过程。

(二十六)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县18个乡镇、532个村已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交调委行业专业调委会已成立,各级调委会均配备3名义上工作人员。县级调委会叶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挂牌成立,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费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十七)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期间,注重通过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加强疫情期间的矛盾纠纷化解,为疫情防控筑牢基石。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了《2020年叶县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叶县党校组织的基层干部培训和乡科技干部培训中,均对参会人员进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履行党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等法治培训,11月18日举办2020年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县司法局局长授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主持培训并讲话。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先后学习了《民法典》《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平顶山市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信法、用法的工作格局。

(二十九)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印发了《叶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换证工作的通知》,11月11日召开了2020年度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法律风险防控培训会。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分管副职及申领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生动具体,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大量案例,加强了大家对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层次的理解,对解决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地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三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20202次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向常委会汇报,由县政府向县委、县人大和市政府就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并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印发了《叶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该工作安排印发前充分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全年工作计划,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努力提升全县政府法治化水平。

(三十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0年组织4次常务会议学法,7月4日在常务会议上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5月11日印发了《叶县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叶县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11月组织了一次全县范围的领导干部学法,县政法委书记、县司法局局长、各执法单位一把手均到场学习;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每季度、县政府各部门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三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研究宣传。紧紧围绕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实际,及时总结依法行政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梳理研究正反面典型案(事) 例,通过案(事)例分析强化对依法行政必要性、重要性及先进理念的宣传力度和效果,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十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注重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供工作所需必要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基础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三十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工作。制定了《叶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叶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措施推行一段时间后做了自纠自查,初见成效。     

    1.营造宣传气氛。聚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将微信平台、政府网站作为宣传平台,县税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市执法局等单位在微信公众品台积极做好文明执法和法律专业知识宣传。

    2.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力争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全覆盖。

    3.维护公平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各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作用,开展政策措施清理,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公用事业、印章刻制等民生领域为重点,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

    4.开展案件回访。各执法单位对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实地回访。回访工作主要查看了当事人违法行为是否整改到位,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违反廉政要求现象,倾听了当事人意见和建议,了解相对人的经营状况,

2020年度,叶县政府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机构改革的遗留问题等原因,个别部门也存在管理方面的不足,随着改革的深入开展,会进一步进行完善机制和体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会得到更好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