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548271-5-2020-00023
主题分类:不动产登记管理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8-26
关键词:
继承公 示 房清海 - 副本
继 承 公 示
坐落于河南省叶县叶舞路北侧恒运叶府小区3号楼西1单元1层西户的不动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410422201301462)记载的所有权人为房清海 ,房清海于2016年9月7日 死亡。现王纪、房卫杰、房卫淼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亿联建材五金城A2楼2层,联系电话8501117) 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8 月 25 日
上一篇:不动产登记事项收件清单 目录
下一篇:公示 毛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