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提案>政协委员提案>2025年
索引号:yexian-1754-00158 主题分类:2025年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9-16 关键词:
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关于政协叶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提案号
政协叶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
提案者
马鹏辉
标题
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关于政协叶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
答复内容

马鹏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生福祉类物业管理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管、透明服务

一是督促物业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结合省、市、县关于开展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街道办事处配合县房产事务中心38个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对于收费项目,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收费标准公告,做到收费透明。下一步,盐都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物业企业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公示相关信息,维护广大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建立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机制,监督、查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守法意识、履约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物业服务公开、合法、规范,逐步提升物业企业形象。

二、加强引导,多方联动

在小区张贴《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版面,对辖区物业小区进行物业条例、民法典等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认知,丰富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让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成为行为自觉。其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相互观摩评比,查找差距,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多方联动,督促物业服务正规化。通过日常信访、投诉等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及时查处“水、电、气、暖”等社会化服务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各类政府指导价。通过建立小区公示制度,督促物业公司服务在阳光下操作,主动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三、评先树优,品牌带动

首先,加大对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实施办法(试行)》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考评机制。计划年底会同三个街道对物业服务进行信用进行评级,并进行公示,对信用星级考评结果进行应用,物业企业获得四星、五星以上的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并在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对物业企业获得一星的向属地街道、社区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议更换物业企业。逐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奖优惩劣,树立品牌效应,带动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整体提升。

 

     

202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