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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1754-00155 主题分类:2025年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9-16 关键词:
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关于政协叶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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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政协叶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
提案者
马鹏辉
标题
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关于政协叶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
答复内容

马鹏辉委员:

提出的 关于民生福祉类物业管理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息公示、服务透明

一是强化监管从源头入手,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落实,在售楼部现场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购房者公示物业企业中标信息。二是督促物业企业落实信息公示制度。根据要求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更新公示牌,落实公共收益、投诉电话、水电气暖等公司内容。今年以来督促物业企业对风化、损坏的27块信息公示牌进行更换。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物业企业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公示相关信息,维护广大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建立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机制,监督、查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守法意识、履约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物业服务公开、合法、规范,逐步提升物业企业形象。

二、信用评价、强化监管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充分发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要求,我县开展了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先后向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发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函,强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征集B类不良信息4条,C类不良信息6条,共涉物业企业10条不良信息已录入省监管平台,另有5条优良信息也已录入省监管平台。按照工作要求,房产中心组织属地街道、小区物管会(无物管会的社区参与)三方参与共同对物业企业进行评价,目前44家物业企业已评价完毕并录入省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了对物业企业的制度监管。

三、业主参与、共建共享

一是2023年10月《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颁布以来,主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安排物业管理委员会组件工作,三个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对我县111各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底,昆阳街道35个物业管理区域已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23个,组建率65%;九龙街道38个物业管理区域已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37个,组建率97%;昆阳街道38个物业管理区域已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34个,组建率89%,共计组建94个,总体组建率84%。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在小区事物的参与度,最终达到共建共享共治的美好生活家园。二是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宣传引导,通过培训讲解、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提高广大业主对《民法典》物业相关条款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主导规则》《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认知,树立良好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意识,推动小区业主积极参与自治、物管会依法履职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的良性循环,创造和谐稳定的小区整体环境。

四、多方联动、共治共管

通过日常的接诉、接访,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中“水、电”等社会化服务乱收费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消防违规违法行为反映较多,房产中心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工作职责分工,向消防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转交相关线索,形成多方联动,共同监督的多元化治理格局,督促物业服务正规化。  

最后,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这里恳请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指导和监督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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