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历史文化遗产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利用,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历史遗迹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截止目前,我局已开展多项基础性工作。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址等10余处,馆藏文物 2000多件。
一、开展文物普查,摸清历史遗迹遗址
2023年11月,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我县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复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文物点,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文物点。现已复查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信息1000余条,新发现200余条,每一处都采集年代照3-5张,航拍照3-5张,并用300--500字挖掘描述文化信息。同时我们对古建类文物的保护现状进行了排查,下一步拟对古建筑现存状况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年度、分级别进行不同的保护性修缮。
二、编制保护规划,开展文物保护
我们委托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叶邑故城、叶县县衙、叶县文庙、昆阳古城、孙家岗遗址、楚长城(叶县段)等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保护规划。建立“文物核心保护空间”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通过修缮和环境整治技术措施,保存文物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文物是中华文明基因的载体,保护文物工作能增强文化自信,文物为科研提供依据,推动技术创新,同时促进文旅融合,传统村落旅游等案例证明其价值。
三、举办文化活动,推动文化惠民
深度融合传统节日与地方文化特色,创新举办系列品牌活动。举办第三十五届民间艺术展演活动,推出戏迷擂台赛、民俗巡游、景区灯展等活动;创新推出“叶公故里奇遇”系列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三个网络平台渠道宣传,累计吸引参与群众及游客超50万+人次,初步形成文化传播影响力,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历史遗迹遗址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将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通过开发来进一步强化保护,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