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扶贫办互助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的公示
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过贫困村申报,贫困村乡(镇)政府论证,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2万元用于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涉及9个项目,分别是叶县常村镇柴巴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5万元;叶县常村镇尹湾村社区资金互助社20万元;叶县常村镇柳树王村社区资金互助社2万元;叶县夏李乡董湖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5万元;叶县水寨乡杜楼村社区资金互助社15万元;叶县廉村镇后王村社区资金互助社15万元;叶县廉村镇韩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5万元;叶县保安镇牛庵村社区资金互助社10万元;叶县保安镇文井村社区资金互助社5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地点
常村镇:柴巴村、尹湾村、柳树王村
夏李乡:董湖村
保安镇:牛庵村、文井村
廉村镇:后王村、韩庄村
水寨乡:杜楼村
二、互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
(1)村民会议形成决议。组建互助社前,村两委应当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宣传政策,征求意见,形成互助资金工作方案,提出申请。
(2)村级提出增资申请。申请增资的互助社,应由村级互助社向乡镇扶贫办提交申请资料,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扶贫办审核后统一向县扶贫办、民政局申报。
(3)严格按照互助社章程运行。互助社《章程》经全体社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互助社组织执行。互助社的章程应当明确约定业务范围、社员权利和义务、组织和机构、借款类型、“特困优先”原则、借款还款规定、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内容。
三、投资预算
财政资金142万元
四、建设期限
2016年9月7日-2016年10月30日
五、预期目标
在贫困村建立农户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互助资金组织——贫困村资金互助社,为贫困村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和贫困妇女提供生产性借款,提高贫困群体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提升财政扶贫资金效率、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村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实现与其他地区同步发展同步富裕,共同实现小康生活。
监督电话:0375-805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