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扶贫办互助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的公示
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过贫困村申报,贫困村乡(镇)政府论证,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特安排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4万元用于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涉及24个项目,分别是叶县常村镇养凤沟村社区资金互助社20万元;叶县常村镇瓦房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元;叶县辛店镇东柳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24万元;叶县辛店镇新杨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辛店镇南王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辛店镇李寨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辛店镇东房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夏李乡彦岭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夏李乡张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夏李乡侯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仙台镇孟王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5万元;叶县仙台镇北庞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5万元;叶县仙台镇阁老吴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保安镇花山吴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5万元;叶县保安镇庙岗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保安镇前古城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保安镇吕楼村社区资金互助社10万元;叶县廉村镇谷东村社区资金互助社20万元;叶县廉村镇坟台徐村社区资金互助社20万元;叶县廉村镇前崔村社区资金互助社20万元;叶县水寨乡霍姚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水寨乡屈庄村社区资金互助社10万元;叶县叶邑镇朱岗村社区资金互助社30万元;叶县武楼村社区资金互助社5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地点
常村镇:养凤沟村、瓦房庄村
辛店镇:东柳庄村、新杨庄村、南王庄村、李寨村、东房庄村
夏李乡:彦岭村、张庄村、侯庄村
仙台镇:孟王村、北庞庄村、阁老吴村
保安镇:花山吴村、庙岗村、前古城村、吕楼村
廉村镇:谷东村、坟台徐村、前崔村
水寨乡:霍姚村、屈庄村
叶邑镇:朱岗村
田庄乡:武楼村
二、互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
(1)村民会议形成决议。组建互助社前,村两委应当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宣传政策,征求意见,形成互助资金工作方案,提出申请。
(2)村级提出增资申请。申请增资的互助社,应由村级互助社向乡镇扶贫办提交申请资料,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扶贫办审核后统一向县扶贫办、民政局申报。
(3)严格按照互助社章程运行。互助社《章程》经全体社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互助社组织执行。互助社的章程应当明确约定业务范围、社员权利和义务、组织和机构、借款类型、“特困优先”原则、借款还款规定、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内容。
三、投资预算
(其中:中省资金624万元)
四、建设期限
2016年12月17日-2017年2月30日
五、预期目标
在贫困村建立农户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互助资金组织——贫困村资金互助社,为贫困村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和贫困妇女提供生产性借款,提高贫困群体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提升财政扶贫资金效率、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村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实现与其他地区同步发展同步富裕,共同实现小康生活。
监督电话:0375-805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