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脱贫〔2020〕17号
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对叶县2020年脱贫攻坚第二批
计划建设项目的预批复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叶县2020年脱贫攻坚第二批计划建设项目预批复的请示》(叶扶贫办〔2020〕11号)文件已收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进一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提升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成果,加快项目建设前置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将2020年脱贫攻坚第二批计划建设项目预批复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0年脱贫攻坚第二批计划建设项目涉及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共30个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两大类型(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2020年脱贫攻坚第二批预批复项目总投资43173.37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资金投入38610.945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投入4562.43万元。
三、凡列入脱贫攻坚预批复建设的项目,请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预批复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及时对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政府采购等业务部门,允许启动项目评审、招标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四、脱贫攻坚预批复项目,不等同于正式批复项目。凡列入预批复的项目,可视为已纳入本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其目的为提前进入项目前期评审、招标程序,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暂不对接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优先建成、优先支付”原则,率先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经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实现绩效目标任务,且项目申报、公示公告、绩效填报、竣工报账等资料均已完善到位,可及时对接拨付资金。
五、强化项目管理。一是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示制和工程质量负责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确保项目规划的严肃性。对已批复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和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备案。同时,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示意图,已竣工的项目要有项目竣工图,图例要严谨科学,图物相符,且设立扶贫项目标志。
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叶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叶政【2017】155号)规定的报账要求进行报账(报账所需资料清单参考《叶县扶贫项目建设基本指南》),报账资料要完整规范,并附项目所在村“四议两公开”资料、村级申报资料,项目公告公示资料(开工前、竣工后)、项目建设中、竣工后的照片,报账资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拨付资金。同时,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扶贫项目严格落实“绩效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自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抓住当前项目建设有利时机,迅速组织项目实施。相关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责任单位要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尽早建成,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
叶县2020年第二批脱贫攻坚计划建设预批复项目汇总表.xls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