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8号)精神,我局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了《2021年叶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在全县公开遴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叶县2021年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叶县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范围
叶县行政区域内。
(四)实施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五)实施内容
建设各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6个,主要用于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种植类品种鲜活农产品生产。
(六)补助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金额测算按照《2021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执行。
二、报名条件
(一)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土地租金事件;
(五)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申报办法
(一)主体申报
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人员根据《2021年叶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对报名的建设主体资格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择优确定建设主体。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7月2日。
报名地点:叶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乡村产业发展股。
联 系 人:冯晓留、杨耀苹。
联系电话:7062305,邮箱:yxxccyfzg@163.com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