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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8-05 关键词:
2021年叶县第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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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叶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的要求,叶县农业农村局对自愿建设冷藏保鲜设施的经营主体的土地性质、资质等内容进行了查看审核,遴选了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8月5日至8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部门在农业农村部审批批复,建设主体即按公示内容、建设方案建设实施

序号

主体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m3

主管单位

1

叶县民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叶县龙泉乡龙泉村

高温机械冷库

1640—1860

叶县农业农村局

低温机械冷库

200—400

2

叶县仙台镇崔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叶县仙台镇崔王村

低温机械冷库

1140—13600

叶县农业农村局

低温机械冷库

1140—1360

3

盐都街道余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盐都街道余庄村

高温机械冷库

860—1140

叶县农业农村局

4

叶县千村中药种植合作社

叶县常村镇常村村

高温机械冷库

2640—2860

叶县农业农村局

5

叶县富群种植专业合作社

叶县辛店镇田寨村

贮藏窖

叶县农业农村局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375-7062308。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