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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1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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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管理,严格制度,鼓励先进,真正发挥晋级工作的激励作用,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根据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成立此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李娜

副组长:李秋、刘淑伟、范娜娜

二、职称推荐程序

1.书面申请

职称评审参评教师需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叶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职称材料评审表,并将本人业绩材料证件交至叶县教育体育幼儿园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注:所提交材料必须为原件(复印无效),本人必须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文件为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资格审查

职评小组按照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对申报老师的业绩条件、能力经历进行逐一审核。

3.材料公示

申报人参评材料、证件及业绩能力经历材料统在幼儿园办公门口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申报人的业绩材料如有异议,可向职评小组提出。

4.量化积分考核

职评小组按照叶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量化积分考核标准进行量化积分考核核算。

5.综合评定

评审小组对参评人员的考核积分核算,按照单位本年度的职称备案人数推荐本单位职称评审人员。

6.评审推荐结果在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单位纪检部门将对推荐过程全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