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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0-00001 主题分类:往年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9-21 关键词: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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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乾、王建峰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加强日常宣传、监管,建立考评机制。

一是自2018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聘请市房产中心专家对物业公司、开发企业进行条例培训,并在普法宣传日和平时组织条例进小区宣传,但宣传力度仍有欠缺,我中心下一步将通过现代传播手段及现场宣传相结合的手段加强条例宣传,进一步明确各自权责、义务。二是会同三个街道及相关部门推进小区物业服务年度考评工作机制,每年度由叶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属地街道、业主代表参加的监督考评机制。对考评优秀的物业企业给予表彰,对连续两年垫底的物业服务企业逐出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美化小区环境。

  1. 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履行从业人员培训机制。

    一是从业务主管部门层面,协调市物业协会专家对我县物业从业人员进行行业培训,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人员岗位技能,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技能评比活动,逐步提升各项服务技能。二是物业企业层面,督促物业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电梯水泵维护、弱电设备维护、秩序维护基础知识、保洁基础及操作技能等常规的技能培训。此外,一旦行业内出台了某一项新的政策或法规,公司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监管,物业服务透明化。

    由于我县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小区基础配套差,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高,物业服务不到位。但随着近年来物业管理的持续投入,正在逐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将物业管理工作列为2019年县城三大中心工作来做,我中心协同物价主管部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做到物业企业公开透明,业主知情,共同监督好物业企业服务行为。

    第四、强化属地管理,提高业主自治能力。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我县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了物业办,配备了专职人员,进入了管理工作,九龙街道组织祥和世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由于业主参与度低最终没有选举成功。由于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度大,为畅通业主沟通渠道,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根据县委县政府物业工作安排,分别在棕榈园、美林湖、御龙湾、祥和世纪、鸿润小区等18个小区成立了党群议事会,汇集业主意见,协调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提高业主自治能力。

  2. 建立机制,化解矛盾。

    一是根据工作职责,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物业股、属地街道物业办、社区居委会是承担小区业主日常投诉,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渠道、窗口。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服务,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为定期研判、及时协调、妥善解决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县委、县政府以县委办名义发布通知建立叶县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听取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判、协调、解决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六、加强宣传,提升业主素质,改善社区环境

    各物业公司在日常服务过程中,积极响应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号召,利用各类版面、横幅、微信群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高空抛物、垃圾分类等,引导业主增强绿色理念,梳理自觉维护社区环境的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绿色、文明的生活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这里恳请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指导和监督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916

       (联系人:瞿春生         电话:1378188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