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民族宗教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民族宗教局现有2个内设科(部、室),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综合股:依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数为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现有在职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县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09.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60万元,收入数据为本级收入数据。。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0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9.60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61.94万元,占29%;商品服务支出4.2万元,占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8.46万元,占4%;项目支出135万元,占64 %,支出数据为本级支出数据。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095952.76元,支出总计209.6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万元,增长8%,2018年增加依法规范农村基督教事务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3.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元。
2、公务接待费0.08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会议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元。公务费主要用于车辆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06】预算公开表_(131)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民族宗教局.xls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