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yexian-2022-00003
主题分类:草案及说明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1-04
关键词: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关于对《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叶县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为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我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予以调整。内容主要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禁用区域、禁用标准、禁用区域内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措施等。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