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yexian-2021-00005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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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5
关键词:
叶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中关于“解决行政争议”的相关规定。
二、工作原则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府院共建、部门联动、自愿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要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成立叶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由主管副县长任委员会主任,县法院主管副院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任副主任。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的运转并入县“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深化社会治理结构转型升级,发挥各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职能,发挥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职能,依法推进叶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