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4日印发了《叶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和重视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发展有关要求,促进我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的通知》(豫农办经管〔2019〕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文件制定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形成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9〕5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文件制定的任务
到2021年,全县规范发展的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示范社建设深入实施。培育县级示范合作社100个,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30个。力争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90%以上,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积极引导“空壳社”“一人社”“家族社”“休眠社”开展注销登记,合作社发展良好形象得以重塑。合作社指导服务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并切实运行。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开展合作社摸底调查,掌握合作社总体情况。
(二)清理规范阶段(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
开展宣传培训,分类清理整顿,开展规范化建设,指导示范社创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合作社运营。
(三)完善总结阶段(2021年8月至9月)
按照“完成一家、申请一家、验收一家”方式组织验收,对质量提升标准高、成效明显的合作社进行表彰。
四、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
无重大分歧。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