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1日印发了《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2019年全面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完成叶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意见》(豫政食安委〔2018〕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全域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明电〔2017〕16号)、《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平顶山市畜牧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2017〕61号)和《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平顶山市畜牧局关于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平农〔2017〕6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目的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全面杜绝,“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三、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
无重大分歧。
四、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