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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叶政办〔2022〕9号 发布日期:2022-07-12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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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20229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8

 

叶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进一步加强我县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2020〕35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依法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为总体思路,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措施,确保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措施,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劝返工作,切实做到降低流失率提高入学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推动控辍保学工作由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

三、完善机制

(一)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发现学生辍学,第一时间开展劝返复学工作,与辍学学生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劝返无效应向所在乡镇(街道)和县教体局报告;非本地户籍的应同时向学生户籍所在地通报情况。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落实家长责任,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相关乡镇(街道)或县教体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追究学生家长(监护人)法律责任。

(二)建立部门联控联保机制。县教局和各学校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把每年9月和次年3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将农村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将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监管,对学生无故缺旷课3天的,须在学籍系统中标注疑似辍学,及时上报并开展劝返工作。县公安要及时为无户口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常住户口,并配合县教体局建立信息定期比对核查,及时发现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帮助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合适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防止中途辍学。

(三)实行“双线责任机制”。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县教局与各学校层层签订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对辍学学生实行“五对一”制度,每位辍学学生1名镇干部、1名村干部1名学校领导、1名教师1名辍学学生家长对口劝学,帮助他们解决存在困难,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学生尽快复学。

四、主要措施

(一)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有关规定,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学校管理水平,确保各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加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为学生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充分运用三通两平台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

(二)严格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硬任务,把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等家庭困难学生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特别是将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帮扶,确保不发生辍学情况。鼓励和引导志愿者、企业家等社会力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县教体要会同县财政、乡村振兴、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加强信息排查,摸清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生一案”制订帮扶方案,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确保学生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三)加大学困生帮扶力度。要把学习困难学生、思想有包袱学生的帮扶转化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按照因材施教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通过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主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法院、县发改委、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叶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详情见附件),负责统筹全县控辍保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控辍保学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假、暑假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村(社区)、组、驻村工作人员和教师进村入户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教育,使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切实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控辍保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问责。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调度,加大资金物资投入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并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半年将全县控辍保学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县政府将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予以约谈,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启动问责。

 

附件:叶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叶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架构

  长:常姣峰(副县长)

副组长任跃伟(县教体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法院、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任跃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摸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学生入学情况,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辍学生复学。    

(二)司法局:负责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辍学儿童少年尽早复学。

(三)县教体局: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落实好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监督和指导。督促学校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一校一案”和劝返复学安置工作台账;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力做好“保”工作。

(四)公安局:组织查清未落户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对户籍原因、注销死亡、失踪失联人员等情况出具相关证明;配合查找无法联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负责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及安全,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打击拐卖和解救少年儿童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县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关注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少年,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教育公平,严格婚姻登记制度,依法杜绝早婚行为。

(六)县人社局:负责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招聘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对招用未完成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

(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娱乐性活动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八)县卫健委、残联:负责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型、等级鉴定,向县教体局提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并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入学工作。

(九)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政策,不断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同时,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数据对接,做到信息共享

(十)其他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8日印发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