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22〕5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工作,提升应对处置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2022年6月10日
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豫政办〔2016〕209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平煤电油气运〔2020〕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叶县境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重点规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叶县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保证重点、依靠科技、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乡镇(街道)及其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6预案体系
各乡镇(街道)应制定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网叶县供电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
2.组织体系
2.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2.1.1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是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全县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事项,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1.2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的协调组织工作。电力应急办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国网叶县供电公司和县有关部门共同组建,国网叶县供电公司及各有关部门配合发改委做好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县电力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组织编制、演练、修订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
4.负责编制县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
5.督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6.组织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7.负责组织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席会议;
8.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2.2乡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
各乡镇(街道)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县级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各乡镇(街道)应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指挥机构设置情况,报县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并做好具体工作的衔接。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乡镇(街道)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各乡镇(街道),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并网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重要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自备应急电源,储备相关物资,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6专家组
县电力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防震减灾中心、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风险分析
可导致叶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3.1.1自然灾害风险
叶县地震、洪水、雷电、雨雾、地质、线树矛盾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3.1.2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仍存在一定比例单电源、单主变的变电站,存在设备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10千伏配电网单馈线占比较高,设备故障停电时转供电能力受限。
3.1.3设备故障风险
电网老旧设备仍占一定比例,重要发、输、变电设备及自动化系统故障,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影响。
3.1.4外力破坏风险
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黑客攻击等外力破坏,均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引发大面积停电。
3.1.5运维人员行为风险
电力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6用电安全风险
部分用电单位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重视不够,少数值班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存在供电电源达不到配置标准、保安电源缺少或保安电源不能启动等问题。
3.2监测
气象、水利、林业、防震减灾、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国网叶县供电公司应综合气象、林业、防震减灾、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止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修订、制订工作,完成全县污区分布图、全县雷区分布图等,为治理灾害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3预警
3.3.1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企业分析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发展改革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发展改革委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的乡镇(街道)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4信息报告
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的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县电力应急办报告。县电力应急办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电力应急办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事发地乡镇(街道)。县人民政府及县电力应急办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及省电力运行主管部门。
获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国网叶县供电公司应立即报告县电力应急办,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接到事件报告后,县电力应急办按规定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通报事发地乡镇(街道)。对初判为较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服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事发地各乡镇(街道)及时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事发地各乡镇(街道)及时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初判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它停电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指挥协调
4.2.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电力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指挥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召集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县电力应急办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省市级工作组;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件发展情况;
(6)组织开展跨地区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9)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它问题。
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还要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省、市级工作组或国家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相关决策部署;
(2)视情向省、市人民政府及省市能源监管部门等提出支持请求。
4.2.2 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电力应急办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做好支持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市电力应急指挥部。
4.3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事发地乡镇(街道)、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3.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用电恢复;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用户、重要区域、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电力用户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4.3.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保障应急通信畅通;交通运输等部门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4.3.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3.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公安消防、水务部门迅速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健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4.3.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相关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它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4.3.6加强信息发布
县电力应急办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宣传部门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3.7组织事态评估
电网企业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镇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减轻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5.4.1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5.4.2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电力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5.4.3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强电力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县乡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县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县水利、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提供相关灾害预警信息,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技术支撑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县电力应急办、国网叶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附件1
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对叶县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2.造成平顶山电网大面积停电(涉及叶县电网的),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的。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30%以下,对叶县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2.造成平顶山电网大面积停电(涉及叶县电网的),减供负荷达到13%以上30%以下的;
3.造成叶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7%以上10%以下,对叶县电网造成较重影响的;
2.造成平顶山电网大面积停电(涉及叶县电网的),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的;
3.造成叶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4%以上7%以下,对叶县电网造成一般影响的;
2.造成平顶山电网大面积停电(涉及叶县电网的),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的;
3.造成叶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委主任、国网叶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地震局、县气象局、武警叶县中队等单位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电力恢复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综合宣传组四个工作组承担不同职责。
二、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四个工作组分工认真承担各自职责。
(一)电力恢复组: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地震局、气象局、武警叶县支队、国网叶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公安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履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职责;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市及县级物资储备的建议。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煤矿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对地震震情进行监测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协调组织扑救工作,提供森林火灾火情信息。
县水利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提供信息。
县气象局: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和实时气象资料。
武警叶县支队:负责协助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国网叶县供电公司: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省、市电力公司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在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工作。
(二)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国网叶县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收集分析市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县委宣传部:负责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会;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县联通、移动、电信公司: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三)综合保障组: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国网叶县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县电力应急办: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统筹协调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传达县指挥部指令;向省、市应急办和县政府领导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公共场所人员紧急疏散、交通秩序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置。
县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证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提供运送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人员的公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县商务局: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持市场基本稳定。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负责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县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武警叶县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