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21〕12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2022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2022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9月20日
叶县2022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提升我县烟叶生产管理水平和烟叶质量,稳步推进烟叶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财政增长,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稳规模、转方式、强管理、提质量”原则,以提高烟叶质量为核心,以增加烟农效益为目的,进一步优化烟叶生产布局,规划建设基本烟田,形成布局合理、规模稳定、作业高效、质量良好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我县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收购烟叶3.5万担以上。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将基本烟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基本烟田保护机制和退出机制,推动高标准烟田建设与特色粮食作物联动发展,提高综合产出效益,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一)优化烟区布局。按照“一库、二河、三突出”发展思路,利用好保安、夏李、龙泉作为全市15个重点种烟乡镇有利契机,科学规划基本烟田区域。2022年,保安镇、辛店镇各种植烟叶3000亩以上;龙泉乡、夏李乡各种植烟叶2000亩以上;洪庄杨镇、邓李乡各种植烟叶1000亩以上;扶持引导叶邑镇、仙台镇烟叶产业发展。
(二)突出产业集聚。保安镇、辛店镇、夏李乡各规划建设千亩方一个,总面积达3000亩以上;保安镇规划建设500亩烟方2个、龙泉乡规划建设500亩以上烟方1个,总面积达1500亩以上;规划建设300亩以上烟方5个,总面积1500亩以上。
(三)打造产业综合体。在保安镇夏园村、夏李乡曹王村分别打造市级产业综合体各一个,辛店镇、叶邑镇分别打造县级产业综合体各一个。同时,推动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等种模式发展烟叶产业,努力形成以烟为主、多元融合的经营模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各种烟乡镇烟叶生产作为目标考核一项重要内容,签订目标责任书,与其他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各种烟乡(镇)要加强对烟叶生产工作的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把烟叶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吃透政策、争取扶持项目,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烟叶产业发展扶持意见。要利用好秋收等有利时机,强化宣传引导、签订流转协议,插标立界、登记造册,切实做好烟地预留工作。要按照“谁受益、谁管理”原则,建立以烟叶育苗设施、烘烤设施为主要对象的设施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监管主体,确保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二)创新发展模式。围绕“规模种植、减工降本、提质增效”发展思路,利用好乡级政府、村集体经济、家庭农场等各种经营主体,创新组织模式、合作方式,发展产业综合体,在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等重点环节推行专业化、现代化技术,实现烟农资源、技术、信息共享。各种烟乡镇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帮助,以扶持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实现烟叶生产健康发展。
(三)提高供给水平。紧紧围绕“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生产方式现代化”目标,突出核心示范区建设,建立先进技术集成区,提升烟叶内在质量;引进示范土壤改良、生物防治技术,建立病虫害综合预防示范区;围绕水利、道路、排洪、机械、烤房等基础设施,高规格设计,高质量建设,打造高标准综合配套区;全面推行各种专业化服务,加强土地成本、劳力成本、生产资料成本控制,减工降本,实现烟农增收;加强工商研联办基地单元平台建设,打造浓香型优质烟叶品牌;大力推进基地单元建设,力争两年内完成烟叶收购5万担以上目标。
(四)强化政策扶持。一是土地流转补贴。在重点产烟乡镇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基本烟田内,通过村委会、合作社组织集中流转的规模连片烟方,同时达到2022年度新规划连片烟方全部为新增流转土地,或以新增流转土地为主、含少量重茬烟田的连片大方(重茬烟田占比不超过烟方总面积30%);合作社或村委会与农民签订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及支付租金转帐凭证,且流转年限在6年(含)以上条件的,按照200亩(含)-300亩烟方每亩补贴30元,300亩(含)-500亩烟方每亩补贴50元,500亩(含)以上烟方每亩补贴80元;以千亩村为单元规划的2022年度烟叶产业综合体,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流转年限6年(含)以上,按照2:1安排种植烟叶的,按当年种烟面积每亩补贴120元的标准,由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根据《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关于做好2022年烟田规划工作的通知》(平烟〔2021〕43号)给予土地流转补贴(新规划烟方内有重茬烟田的,只补贴新增部分)。二是生产投入补贴。烟叶生产专用物资、专业化服务等生产投入类补贴,由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根据《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关于印发<2021年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叶烟〔2021〕6号)给予补贴。三是税收分成使用。当年烟叶税收完成100万以上的,按照县乡1:9进行税收分成;低于100万的,按照县乡2:8进行税收分成。各种烟乡镇要从当年烟叶税收分成中拿出不少于30%资金用于发展次年的烟叶生产,重点用于促进土地流转、烟叶生产组织奖励和科技示范户奖励等。
附件:叶县2022年度烟田面积规划目标
附 件
叶县2022年度烟田面积规划目标
单位:亩
乡(镇) | 规划面积 | 千亩方 | 500亩 以上烟方 | 备注 |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
夏 李 | 2500 | 1 | 1000 | |||
保 安 | 3000 | 1 | 1000 | 2 | 1000 | |
叶 邑 | 600 | |||||
辛 店 | 3000 | 1 | 1000 | 1 | 500 | |
龙 泉 | 2000 | |||||
仙 台 | 200 | |||||
水 寨 | 200 | |||||
邓 李 | 1500 | |||||
洪庄杨 | 1500 | |||||
合计 | 14500 | 3 | 3000 | 3 | 1500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