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文〔2021〕21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G234兴阳线改建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G234兴阳线改建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炜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彭全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丁 伟(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高文克(县重点项目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 员:马 晓(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张跃民(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马书扬(县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杨自朋(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彭晓辉(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付水生(县发改委主任)
潘红旗(县公安局副局长)
薛 涛(县财政局局长)
何宏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红旗(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负责人)
程慧香(县水利局局长)
娄 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张爱民(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郭卫朝(国网叶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志龙(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华栋(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马军旗(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毛洪亮(县机动局局长)
郑少康(盐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毛 伟(龚店镇镇长)
贾玉选(廉村镇镇长)
王继贞(田庄乡乡长)
顾许峰(洪庄杨镇镇长)
陈新辉(邓李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高文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1年9月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