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20〕26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叶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叶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 马亚军(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 芦致力(县政府拆迁办主任)
张忠宇(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韩国哲(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红旗(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彦锋(县教体局副局长)
赵秀云(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
庞 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薛东柯(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朱光亚(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范书涛(县市场监管局主任科员)
曲振平(县民政局副局长)
全国成(县卫健委党组成员、计生协会会长)
郑 楠(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和协调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王跃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农村房屋信息档案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指导农村住房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查处人员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等问题。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场所安全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查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等问题,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和农村宅基地地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查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县卫健委: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县民族宗教局: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三、工作机制
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可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酌情增加,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相关措施,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20年11月25日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