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20〕18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邑镇等四个乡镇2020年农房抗震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邑镇等四个乡镇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7日
叶邑镇等四个乡镇2020年农房抗震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和2018年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的部署,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地震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村〔2020〕283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以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核心,支持农户对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增加抗震措施,逐步扭转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地震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村〔2020〕283号)要求,完成叶邑镇、龙泉乡、仙台镇、辛店镇四个乡镇农房抗震改造任务680户。
三、实施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实施对象。上述四个乡镇现居住房屋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有加固意愿的农户,或有意愿建设抗震设防达标住房的农户。优先支持符合补助条件对象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已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已经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范围。
(二)改造方式。以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两种方式为主,改造方式选择需尊重农户意愿。农户可根据农房现状、经济条件和家庭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抗震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列入改造范围的乡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补助标准
实施乡镇可结合农户意愿、建设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建和加固的数量。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一)新建。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8000—10000元。
(二)加固。每户补助10000—30000元。在以上补助区间内,县住建局结合任务数量、农户经济条件以及当地实际,合理制定补助细则。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有农房抗震改造意愿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采取加固方式改造的还应提供抗震设防不达标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房抗震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见附件3),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公示存在异议或经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乡镇审核。实施乡镇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查验,符合条件的报县住建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县住建局要对乡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上报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因其它原因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五)组织实施。县住建局根据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新建、加固改造后的农房进行逐一鉴定验收,鉴定可参照《河南省农村住房抗震鉴定技术指南》执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鉴定报告。房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反之则不予以补助。
六、建设管理
(一)工程实施管理
自2020年10月起,实施乡镇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进度报县住建局,经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住建局,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县住建局要细化责任措施,合理安排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可适当向需求较大的村集中安排,推进整村农房抗震水平提升。要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工程进展、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
(二)质量安全管理
对于通过新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农房的设计方案要符合抗震要求,可选用县级或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集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也可参照《河南省农村新建住房抗震设防技术导则》,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对于通过加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县住建局可组织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改造方案并指导实施,也可参照《河南省农村既有住房抗震加固技术指南》,由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实施乡镇要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管理要求,建立农房抗震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的培训与管理,帮助其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县住建局要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以及消防安全的指导,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农户提供上门鉴定服务,发现不符合抗震施工方案要求的要告知建房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记录。
(三)传统风貌管控
县住建局要加快编制农房建设图集,供改造农户免费使用。图集既要提出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标准,又要体现当地传统民居的风貌要素,还要有多种户型供农户选择。
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房抗震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的建设方式。县住建局要加强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减少对传统民居风貌的破坏。
(四)农户档案管理
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须包括申请书、鉴定报告、《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等(资料清单见附件1)。在完善和规范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档案信息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准确地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开通后,要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同时,对于经鉴定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房也尽可能建立基本信息档案,为掌握农村住房基本情况积累材料。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
研究政策、宣传发动、组建机构、编制方案、编制图集、人员培训、落实任务分配等。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月31日
核查对象条件、确定补助对象,建立档案资料。
第三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1年5月1日
组织农户进行房屋建设,核算核定补助数额,发放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第四阶段: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检查验收,总结经验等工作。
八、资金管理
参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有关规定,规范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执行先验收,后补助的资金拨付制度,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要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由乡镇政府组织统建的,经农房抗震改造户同意并签订有效协议,报请县财政局、住建局批准后,可以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队。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
县财政局应将农房抗震设防达标鉴定、农房抗震设计、竣工验收、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对于确需农户自费的技术服务项目,县住建局、财政局要做好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补助对象、改造方式的确定和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定期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宣传引导
实施乡镇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农房抗震的重要性和农房抗震设防常识;编印发放农房抗震设防关键环节和施工要点的宣传资料,研究推广减隔震材料、装配式建筑等在农房抗震领域的应用;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逐步提高我县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
附件:1. 叶县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 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纸质资料清单
3.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加固改造)
4.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新建房屋)
5.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加固改造)
6.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新建)
附件1
叶县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亚军(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薛 涛(县财政局局长)
李海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任丙奇(叶邑镇政府镇长)
史旻明(龙泉乡政府乡长)
刘科伟(仙台镇政府镇长)
姜合强(辛店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农房抗震改造指导、协调工作。王跃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拆迁办主任芦致力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编号:____________ |
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纸质资料清单 |
资 料 名 称 |
1、农户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复印件 |
2、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
3、农房抗震改造既有房屋鉴定报告,报告中须含鉴定项目、鉴定结论及加固方案(新建户可无此报告) |
4、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
5、改造前、中、后照片(新建无需提供改造前照片) |
6、鉴定验收报告 |
7、资金拨付凭证 |
备注: |
附件3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加固改造)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居住房屋建于___年, 平方米,系 层 结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该房屋达不到 度(7度或8度)抗震设防标准,鉴定报告附后。本人准备采取加固方式进行改造房屋,现申请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新建房屋)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因
原因,本人决定在 (原址或异地)新建抗震设防达标的住房,现申请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5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加固改造)
地址情况 | 省 | 省辖市 | 县 (市、区) | ||||||||||||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
抗震设防烈度 | 是否边境一线 | ||||||||||||||
农户情况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民族 | ||||||||||||
农户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低保户 ¨一般农户 ¨分散供养五保户 | 农户联系 电话 | |||||||||||||
旧住房结构类型 | 旧住房面积 | 旧住房建造 年代 | |||||||||||||
鉴定情况 | 鉴定机构 | 鉴定时间 | 施工单位或 施工负责人 | ||||||||||||
改造情况 | 有无专业机构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指导 | ¨有 ¨无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加固范围 或内容 | ||||||||||
进度情况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批准日期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资金情况 | 总投资 | 各级政府 补助资金 | |||||||||||||
农户贷款 | 农户其他 自筹资金 | ||||||||||||||
村委会 评议意见 |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单位(盖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 |
备注:1.此次下达的680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列入2020年计划的年度;
2.加固范围或内容以加固改造方案为准;
3.住房结构类型有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等。
附件6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新建)
地址情况 | 省 | 省辖市 | 县 (市、区) | ||||||||||||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
抗震设防烈度 | 是否边境一线 | ||||||||||||||
农户情况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民族 | ||||||||||||
农户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低保户 ¨一般农户 ¨分散供养五保户 | 农户联系 电话 | |||||||||||||
改造情况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建设类型 | ¨拆除新建 ¨无房新建 | 施工单位或 施工负责人 | ||||||||||
改造后 房屋类型 | 改造后 房屋面积 | 有无专业机构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指导 | ¨有 ¨无 | ||||||||||||
进度情况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批准日期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资金情况 | 总投资 | 各级政府 补助资金 | |||||||||||||
农户贷款 | 农户其他 自筹资金 | ||||||||||||||
村委会 评议意见 |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单位(盖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 |
备注:1.此次下达的680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列入2020年计划的年度;
2. 房屋结构类型有砌体结构、木结构、钢结构等。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