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建设征迁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23日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
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建设征迁移民安置自验工 作 方 案
为确保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建设征迁自验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自验组织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建设征迁自验工作由叶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成立自验委员会,具体负责建设征迁自验工作。自验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县政府代表担任,成员包括项目法人、县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
二、验收目的、原则和依据
(一)验收目的
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移民安置达到阶段性目标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毕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移民安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阶段验收。通过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全面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处理到位,确保移民生产生活妥善安置。
(二)验收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实事求是,公正客观;
3.标准方法统一;
4.依法依规,结合实际。
(三)验收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
(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
(4)《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
(5)《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
(6)《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实施细则》。
2.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的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等批准文件、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与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签订的移民安置协议。
4.其他移民安置相关文件。
三、验收范围与内容
(一)验收范围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范围。
(二)验收内容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的农村征迁补偿、征迁资金使用管理、征迁档案管理等。
四、验收条件和合格标准
(一)验收条件
1.征迁安置措施已落实;
2.征地工作已完成;
3.征地补偿和征迁安置资金已按规定兑付完毕;
4.征迁资金财务决算编制已完成,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已通过审;
5.征迁资金审计提出的主要问题已基本解决;
6.征迁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已经完成,并满足完整、准确和系统性的要求。
(二)合格标准
1.农村征迁安置验收合格标准
(1)征迁生产安置措施已落实,生产用地已按批准规划的标准落实,生产开发措施已落实;
(2)土地补偿补助费和村集体财产补偿费已全部兑付;
(3)个人补偿费已全部兑付到户;
(4)临时用地已复垦、通过评估和验收并完成移交。
2.征迁资金使用管理验收合格标准
(1)征迁资金已拨付到位;
(2)批准的补偿标准和投资概算得到严格执行;
(3)征迁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较好执行;
(4)征迁资金财务决算已编制完成,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已通过审计;
(5)征迁资金审计提出的问题已整改。
3.征迁档案管理验收合格标准
(1)征迁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认真执行;
(2)征迁档案资料已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3)征迁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系统。
五、自验程序
(一)自验工作主要程序
1.编制征迁安置自验工作方案;
2.成立征迁安置自验委员会;
3.根据验收内容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类别的验收工作组;
4.各验收工作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5.组织编制征迁安置自验报告;
6.召开征迁安置自验大会。
(二)自验大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1.宣布征迁安置自验委员会成员名单;
2.听取征迁安置规划设计作报告;
3.听取征迁安置实施工作报告;
4.听取征迁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报告;
5.听取各验收工作组的验收意见;
6.讨论通过征迁安置自验报告;
7.征迁安置自验委员会成员签字。
征迁安置自验报告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自验委员会成员同意后通过,自验委员会应在征迁安置验收报告上签字。自验委员会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报告上明确记载并签字。对征迁安置验收报告持不同意见的,应在征迁安置验收报告上明确记载其保留意见并签字。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自验委员会协商确定,主任委员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对征迁安置验收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有关单位应按照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征迁安置验收组织单位。
(三)初验申请
在通过征迁安置自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叶县人民政府将自验报告和初验申请提交征迁安置初验主持单位。
六、验收方法和评定
(一)验收方法
征迁安置自验要对征迁安置成果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实施细则》规定。
(二)验收评定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自验时,农村征迁安置、征迁资金使用管理和征迁档案管理等类别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验收评定为合格;否则,验收评定为不合格。
七、自验监督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等有关规定,自验工作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八、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自验。
九、自验地点
叶县人民政府。
附件: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建设
征迁自验委员会
附 件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叶县建设征迁自验委员会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建设征迁工作已经完成,为确保建设征迁自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河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征地移民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豫调防建〔2023〕6号)、《关于下发河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征地移民验收工作计划的通知》(豫调防建〔2023〕10号)等要求,参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印发)、《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成立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建设征迁自验委员会,有关事宜如下:
主 任:郭志钢(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 主 任:黄双奎(市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王晓东(县水利局局长)
程慧卿(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庞 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赫海军(县水利局副局长)
宁建伟(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
张甲鸣(县档案馆接收征集股股长)
张慧萍(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代表)
闫亚伟(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陈晓奇(保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董 理(叶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艳磊(夏李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廷跃(常村镇副镇长)
特邀专家:技术专业1人、财会专业1人、档案专业1人
自验委员会负责组织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建设征迁自验工作,召开自验委员会会议,听取各方工作报告及专家意见,讨论形成并表决通过建设征迁自验报告。
自验委员会下设征迁及专业项目验收组、征迁资金使用管理验收组和档案管理验收组等三个验收组,各验收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征迁及专业项目验收组
组 长:赫海军(县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宁建伟(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
庞 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晓奇(保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董 理(叶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艳磊(夏李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廷跃(常村镇副镇长)
张慧萍(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代表)
闫亚伟(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特邀专家:技术专业1人
工作职责:
1.填写建设征迁自验表格;
2.检查建设征地实施情况;
3.查阅有关资料及补偿兑付情况等;
4.验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使用及有关规划措施落实情况;
5.根据自验表格和现场检查内容,出具建设征迁及专业项目验收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征迁情况;生产安置情况;临时用地复垦情况;个人补偿费兑付情况;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村集体财产补偿费拨付使用情况。
二、征迁资金使用管理验收组
组 长:徐小兵(县水利局副局长)
组 员:赵晓丹(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人员)
贾海涛(县水利局人员)
吴梦双(县水利局人员)
特邀专家:财会专业1人
工作职责:
1.填写建设征迁资金自验表格;
2.全面检查征迁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补偿标准依据及执行,投资概算、资金计划、拨入和使用管理等情况;
3.负责验收征迁资金管理、各项资金的结算与核销、审计有关问题整改、资金结算与公开等;
4.根据自验表格和检查内容,出具资金使用管理验收组验收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征迁资金拨付情况;补偿标准执行情况;投资概算执行情况;征迁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征迁资金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档案管理验收组
组 长:张甲鸣(县档案馆接收征集股股长)
组 员:赵滋航(县水利局人员)
程晶晶(县水利局人员)
闫亚伟(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特邀专家:档案专业1人
工作职责:
1.全面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2.全面检查征迁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和技术档案等)的收集、整理及管理情况;
3.根据自验表格和检查内容,出具档案管理验收组验收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移民档案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征迁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征迁档案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系统等合规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