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相关业务部门:
为确保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项工作有序运转,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河南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豫政明电〔2022〕2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平顶山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平政明电〔2022〕3 号 )等 ,特制定本规则。
一 、机构设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联络、沟 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政府部门法治机构负责人、县法院行政庭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对接联席会议办公室日 常联络、沟通协调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内设行动专班,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及相关单位派员参加,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 ,具体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 、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张建召( 县司法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王月民 (县司法局副局长)
闫向杰 (县法院副院长)
办公室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叶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叶县支行、叶县银保监组分管负责同志。
三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研究问题事项的征集、拟定、 协商等准备工作;
(三)负责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确定问题事项的责任分工、沟通协调、督办落实、考核评价和汇总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专题会议、 推进会议、问题专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等,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根据府院联动工作需要,做好公文拟制、办理、管理 等公文处理工作;
(六)负责联系、指导、宣传全县府院联动工作。
(七)完成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牵头单位:对联席会议确定具体问题事项的推进落实
负总责,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和落实举措,制定工作方案,建立
工作台帐,明确专班专人,逐一对帐销号,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和落实。对问题事项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等,要及时总结并向联席会议及办公室报告。
(二)责任单位:对联席会议确定具体问题事项承担部分负责,严格按照会议研究确定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完善落实举措,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和落实。
(三) 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对指导本系统府院联动相关工作和共同推进全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负责,认真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指定本单位府院联动工作联络员,对照《叶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确定的主要任务制定本系统贯彻落实方案,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信息等。
五、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府院联动工作专题会议、推进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解决专项工作突出问题和及时沟通掌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参加人员为县政府、县法院相关责任领导同志,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领导同志及联络员。
2.问题专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加强具体问题事项工作专班及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沟通和协调,交流工作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参加人员为办公室相关领导、各专班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
3.联席会议办公室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收集沟通相关情况,传达相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宣传报道制度
1.信息收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单位、本系 统府院联动相关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效、特色亮点等,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2.建设专栏。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平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和县法院信息专栏,持续报道全县府院联动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工作成效等,打造府院联动工作的叶县经验。
3.编辑简报。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工作群,强化府院联动工作的内部宣传、工作交流。
4.特事特报。对府院联动工作的重大进展、突出成效和显著 亮点等,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程序向联席会议报告。
(三)文件管理制度
1.发文。联席会议办公室严格按照文件印发和保密管理等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对拟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做好文号管理和登记。
2.收文。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拟呈报联席会议的各类文件做好运转登记。传递秘密文件,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绝密文件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3.存档。公文办完后,公文起草的具体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公文及相关配套材料报送至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科)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分类存档。
(四)督办工作制度
府院联动工作纳入法治叶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对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纪要确定重大问题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和跟踪问效。有关督察考核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确保联动实效。
六 、其他事项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2年10月21日
叶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