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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2-00003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10-08 关键词:
叶县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跨省就业补助交通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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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个不摘”主要政策举措调整优化清单>通知》精神,鼓励有条件的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跨省就业增收,加强转移就业脱贫,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给予交通费补助,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2021-2025年度全县所有跨省就业半年以上的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

二、补助标准

(一)对2021-2025年度在省外即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湖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等6个省份就业半年以上的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定额补助交通费1000元/年/人;

(二)对2021-2025年度在其他省份就业半年以上的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定额补助交通费1500元/年/人。

三、补助方式

补助资金一律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本人银行卡账户。

四、申报审核

(一)申请人到村(居)委填写跨省就业脱贫人员补助交通费统计表,按照要求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企业名称地址、企业固定电话、月工资多少、年收入多少以及银行卡号及开户姓名填写清楚。脱贫就业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由驻村第一书记和村支书签字。村(居)委对统计表信息进行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递交所属乡镇(街道)。

(二)各乡镇(街道)将核实后的名单统一汇总,并由乡镇 (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进行公示,然后由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负责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公示图片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三)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核实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预算申请递交县乡村振兴局,由乡村振兴局衔接资金划拨到银行。

(四)由银行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银行卡中,不得发放现金。发放完毕后,由银行提供发放清单。

申报材料

跨省就业半年以上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需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单位证明或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证明,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脱贫人员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监督检查

县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子以追究;对发现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损失,以及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联系人:李新民     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职介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781800949

邮箱:yxldjyj163.com 

 

附件:1.叶县      乡镇(街道)_____村跨省就业脱贫人员补助交通费统计表

2.叶县     乡镇(街道)跨省就业脱贫人员补助交通费汇总表

 

附件1

 

叶县         乡镇(街道)       跨省就业脱贫人员

补助交通费统计表

 

村委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地址

就业

月工资

农商银行

卡号

就业

省份

补助金额(元)

本人

按手印









































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支部书记签字:

附件2

叶县         乡镇(街道)跨省就业脱贫人员

补助交通费汇总表

 

村委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行政村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地址

就业

月工资

农商银行

卡号

就业

省份

补助金额(元)









































乡镇(街道)领导签字: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