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20〕10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叶县2019年度第八届县长质量奖
获奖单位和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2020年5月28日)
为深入落实质量强县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不断提升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叶政〔2009〕46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授予河南粮食创大加工有限公司、叶县县衙博物馆、平顶山市九州同心饲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9年度(第八届)叶县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各奖励10万元;授予平顶山奥思达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抓质量、保安全、调结构、增效益,为推动盐都加速崛起、促进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贡献。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