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6〕15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叶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
验收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南水北调总干渠中线工程叶县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叶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彭德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王东效(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副 主 任:刘兴文(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
王继贞(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保民(县移民局局长)
成 员:申国甫(县检察院纪检组长)
王香花(县财政局副局长)
贾洪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伟忠(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贺建业(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李玉铭(县林业局纪检组长)
高国言(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宁建伟(县移民局副主任科员)
刘 超(县档案局副局长)
杨 杰(县电业局副总经理)
郝中伟(昆阳街道党工委书记)
樊振伟(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照民(任店镇常务副镇长)
张跃勇(龙泉乡副乡长)
徐安法(保安镇副镇长)
董晓峰(叶邑镇副书记)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移民局,夏保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6年4月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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