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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01-20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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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64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

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月20日

  

 

 

 

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管理,打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欢乐祥和的城市环境,使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县政府决定1月25日起至2月25日,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市容环境、市场秩序、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巩固“双创一治”工作成果,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祥和节日环境。

二、整治范围

    重点在昆阳大道(北水闸至里桥)、新文化路(昆阳大道至东环路)、政通街(县政府门口至中心街)、九龙路(政府西路至昆阳大道东100米)中心街(中岗至明清一条街)叶廉路(昆阳大道至广安路)、健康路等路段,针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建、车辆违章行驶、三轮车非法营运等进行集中整治。

    三、临时市场设置及管理

为方便市民生活,营造良好和谐的节日氛围,除原有的中心农贸市场、九龙市场、昆东市场和四眼井市场外,拟设立2016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具体路段如下:

(一)蔬菜、糖果等综合临时市场

    1.昆阳大道(一里桥以南,含车站路)人行道绿化带以外

    2.政通街南段(中心街至健康路)人行道路沿石上

    3.广安路南段(叶舞路以南) 人行道路沿石上

    4.闸北市场(老法院对面)、亿联年货市场。

    5.叶廉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6.叶舞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7.沿河西路(中心街以北,路东人行道上)。

临时市场由市场中心规划设置管理。

    (二)鞭炮、年画专业市场

    1.新文化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2.叶舞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3.叶廉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4.广安路南段(叶舞路以南)人行道路沿石上

    5.沿河西路(中心街以北,路东人行道上)。

  鞭炮市场由安监局牵头,负责鞭炮市场的经营安全;年画市场由市场中心负责管理。红绿灯附近50米和加油站安全范围内严禁摆设摊点。

、整治时间

2016年1月25日至2月25日(早7:30-晚7:00)

、职责分工

  集中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抽调专门人员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一)县广电局(4人

  责任人:张海臣   

  主要任务:发布《关于春节期间严控路段的公告》,提醒市民及商户自觉配合春节整治活动,并对春节整治活动跟踪报道。

   (二)县公安交警大队(50人)

     责任人:赵铁山   直接责任人:彭亚举

    主要任务:整治各类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每天7:00至22:00时段严禁大货车进入城区;重点路段禁止非法客运三轮车行驶,确保城区主要街道交通畅通。

工作要求:加强日常交通疏导,严厉查处违章行驶。除现有交通执勤点外,另增加临时固定岗五处,每处派驻2名交警负责交通秩序分别是中心街与明代县衙一条街交叉口中心街与政通街交叉口老文化路与政通街交叉口玄武大道与明代县衙一条街交叉口商业街与昆阳大道交叉口

   (三)县交通运输局(40

  责任人:李耀云    直接责任人: 王晓峰

  主要任务:负责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从事营运车辆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堵塞交通,严禁重点街道非法客运三轮车通行禁止玄武大道西段摆摊设点

    工作要求:在北水闸、叶廉路与二环路交叉口、烟草公司门口、叶舞路城区段、叶舞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等公交车或出租货车停靠点设立固定岗,每个岗点4个执勤人员,执勤人员必须穿制服、戴袖标。城区中队负责上述地段和地点的不间断巡逻,确保城区交通秩序有序规范。

   (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50人)

  责任人:张爱民  直接责任人: 吴金星

  主要任务:严格整治商户店外经营和游商占道经营行为;查处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私搭乱建现象;严查毁坏绿化设施及公共设施行为;加强渣土运输管理,要求密闭运输,防止沿途遗漏遗撒,严禁带泥上路;严禁乱倒垃圾和焚烧垃圾;确保市容环境明显好转,交通井然有序。

工作要求:9个执法中队和公安中队全部上岗,实行划片、定人、定岗、定责管理。

  1. 县住建局(5人

责任人:王跃伟    直接责任人:徐亚珍

主要任务:做好建筑市场秩序管理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配合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

  1. 公路局(5人)

责任人:牛聚山     直接责任人:荆涛

主要任务:加强城区公路管理,禁止玄武大道西段摆摊设点,配合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

    )县市场中心(50人)

    责任人:乔福召    直接责任人:续建东 

  主要任务:负责九龙农贸市场东、西入口,政通街南段南、北入口,万泉河东、西入口,商贸城西、南入口,中心农贸市场东入口,健康路家禽市场等地段及临时市场秩序,严禁游商小贩在以上集市入口处及马路上摆摊设点。

    工作要求:设立8个固定岗,其中,九龙农贸市场东、西入口各2人,广场路南、北入口各4人,中心农贸市场东入口6人,商贸城南门和2个西门各2人,健康路家禽市场2人。另外,设立两组流动岗,每组6人,作为以上固定岗点的增援力量,并负责临时市场秩序。

   )县工商局(20人)

  责任人: 李风雷   直接责任人:许福全

  主要任务:负责中心街(中岗至县衙)、政通街(县政府门口至中心街)两侧店外经营的清理工作。

  工作要求:设立两个工作组,每组10人。

  )县城管局  35人)

   责任人:张新国  直接责任人:马留成 

   主要任务:做好临时年货市场和鞭炮摊位的设置及管理,严禁经营者超出划定区域摆摊。同时,搞好重点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在集中整治期间不再审批户外占道宣传促销活动。  

   安监局  (5人)

    责任人:李海芳   直接责任人:李付长 

  主要任务:严格鞭炮经营摊位的审批,加强鞭炮经营行为的安全管理。

工作要求:每个鞭炮经营摊位之间必须间隔50米以上,严禁连摊经营。

   十一供销社  (12人)

  责任人:李长龙    直接责任人:姜立方

  主要任务:负责万泉河市场、土产公司和果品公司东西口的经营秩序,每个口安排2个人负责交通秩序

   十二)昆阳街道办事处(5人)

  责任人:郝中伟  直接责任人:张俊成

主要任务: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十九龙街道办事处(5人)

  责任人:樊振伟  直接责任人:袁春来

主要任务: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十盐都街道办事处(5人)

  责任人:赵跃军   直接责任人:焦国民

    主要任务: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十五)县双创办(12人

责任人:    赵伟民  崔晓鹏

主要任务:组织各单位对分包路段和单位内部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并进行检查评比。做好春节集中整治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叶县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推进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单位一把手亲自调度,抓好各项任务的布置落实。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成员单位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按照方案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周密制定计划,精心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成员单位之间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避免出现管理盲区,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和谐的节日环境

   (三)强化督查问效督查组要加强督查力度,采取每天动态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成员单位要加强检查,确保本单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到位,整治到位

 

附件:叶县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                                                                  

  

     

叶县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宝印(副县长)

副组长:李根太(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高文克(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员:  锴(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李耀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海臣(县广电总台总编

            李风雷(县工商局局长)

            张爱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海芳(县安监局局长)

            牛聚山(县公路局局长)

           张新国(县城管局局长)

           伟民(县文明办主任)

           乔福召(县市场中心主任)

           李长龙(县供销社主任)

           崔晓鹏(县爱卫办主任

           郝中伟(昆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樊振伟(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跃军(盐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丙奇(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张爱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督查组设在双创办,蒋锴兼任组长,赵伟民、崔晓鹏兼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政府督查室、双创办、执法局、电视台抽调,负责对整治活动的督检查工作。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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