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6〕4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
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月20日
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管理,打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欢乐祥和的城市环境,使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县政府决定自1月25日起至2月25日,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市容环境、市场秩序、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巩固“双创一治”工作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整治范围
重点在昆阳大道(北水闸至一里桥)、新文化路(昆阳大道至东环路)、政通街(县政府门口至中心街)、九龙路(政府西路至昆阳大道东100米)、中心街(中岗至明清一条街)、叶廉路(昆阳大道至广安路)、健康路等路段,针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建、车辆违章行驶、三轮车非法营运等进行集中整治。
三、临时市场设置及管理
为方便市民生活,营造良好和谐的节日氛围,除原有的中心农贸市场、九龙市场、昆东市场和四眼井市场外,拟设立2016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具体路段如下:
(一)蔬菜、糖果等综合临时市场
1.昆阳大道(一里桥以南,含车站路)人行道绿化带以外。
2.政通街南段(中心街至健康路)人行道路沿石上。
3.广安路南段(叶舞路以南) 人行道路沿石上。
4.闸北市场(老法院对面)、亿联年货市场。
5.叶廉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6.叶舞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7.沿河西路(中心街以北,路东人行道上)。
临时市场由市场中心规划设置管理。
(二)鞭炮、年画专业市场
1.新文化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2.叶舞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3.叶廉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4.广安路南段(叶舞路以南)人行道路沿石上。
5.沿河西路(中心街以北,路东人行道上)。
鞭炮市场由安监局牵头,负责鞭炮市场的经营安全;年画市场由市场中心负责管理。红绿灯附近50米和加油站安全范围内严禁摆设摊点。
四、整治时间
2016年1月25日至2月25日(早7:30-晚7:00)
五、职责分工
集中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抽调专门人员,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一)县广电局(4人)
责任人:张海臣
主要任务:发布《关于春节期间严控路段的公告》,提醒市民及商户自觉配合春节整治活动,并对春节整治活动跟踪报道。
(二)县公安交警大队(50人)
责任人:赵铁山 直接责任人:彭亚举
主要任务:整治各类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每天7:00至22:00时段严禁大货车进入城区;重点路段禁止非法客运三轮车行驶,确保城区主要街道交通畅通。
工作要求:加强日常交通疏导,严厉查处违章行驶。除现有交通执勤点外,另增加临时固定岗五处,每处派驻2名交警负责交通秩序,分别是中心街与明代县衙一条街交叉口、中心街与政通街交叉口、老文化路与政通街交叉口、玄武大道与明代县衙一条街交叉口、商业街与昆阳大道交叉口。
(三)县交通运输局(40人)
责任人:李耀云 直接责任人: 王晓峰
主要任务:负责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从事营运车辆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堵塞交通,严禁重点街道非法客运三轮车通行,禁止玄武大道西段摆摊设点。
工作要求:在北水闸、叶廉路与二环路交叉口、烟草公司门口、叶舞路城区段、叶舞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等公交车或出租货车停靠点设立固定岗,每个岗点4个执勤人员,执勤人员必须穿制服、戴袖标。城区中队负责上述地段和地点的不间断巡逻,确保城区交通秩序有序规范。
(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50人)
责任人:张爱民 直接责任人: 吴金星
主要任务:严格整治商户店外经营和游商占道经营行为;查处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私搭乱建现象;严查毁坏绿化设施及公共设施行为;加强渣土运输管理,要求密闭运输,防止沿途遗漏遗撒,严禁带泥上路;严禁乱倒垃圾和焚烧垃圾;确保市容环境明显好转,交通井然有序。
工作要求:9个执法中队和公安中队全部上岗,实行划片、定人、定岗、定责管理。
县住建局(5人)
责任人:王跃伟 直接责任人:徐亚珍
主要任务:做好建筑市场秩序管理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配合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
公路局(5人)
责任人:牛聚山 直接责任人:荆涛
主要任务:加强城区公路管理,禁止玄武大道西段摆摊设点,配合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
(七)县市场中心(50人)
责任人:乔福召 直接责任人:续建东
主要任务:负责九龙农贸市场东、西入口,政通街南段南、北入口,万泉河东、西入口,商贸城西、南入口,中心农贸市场东入口,健康路家禽市场等地段及临时市场秩序,严禁游商小贩在以上集市入口处及马路上摆摊设点。
工作要求:设立8个固定岗,其中,九龙农贸市场东、西入口各2人,广场路南、北入口各4人,中心农贸市场东入口6人,商贸城南门和2个西门各2人,健康路家禽市场2人。另外,设立两组流动岗,每组6人,作为以上固定岗点的增援力量,并负责临时市场秩序。
(八)县工商局(20人)
责任人: 李风雷 直接责任人:许福全
主要任务:负责中心街(中岗至县衙)、政通街(县政府门口至中心街)两侧店外经营的清理工作。
工作要求:设立两个工作组,每组10人。
(九)县城管局 (35人)
责任人:张新国 直接责任人:马留成
主要任务:做好临时年货市场和鞭炮摊位的设置及管理,严禁经营者超出划定区域摆摊。同时,搞好重点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在集中整治期间不再审批户外占道宣传促销活动。
(十)县安监局 (5人)
责任人:李海芳 直接责任人:李付长
主要任务:严格鞭炮经营摊位的审批,加强鞭炮经营行为的安全管理。
工作要求:每个鞭炮经营摊位之间必须间隔50米以上,严禁连摊经营。
(十一)县供销社 (12人)
责任人:李长龙 直接责任人:姜立方
主要任务:负责万泉河市场、土产公司和果品公司东西口的经营秩序,每个口安排2个人负责交通秩序。
(十二)昆阳街道办事处(5人)
责任人:郝中伟 直接责任人:张俊成
主要任务: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十三)九龙街道办事处(5人)
责任人:樊振伟 直接责任人:袁春来
主要任务: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十四)盐都街道办事处(5人)
责任人:赵跃军 直接责任人:焦国民
主要任务: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十五)县双创办(12人)
责任人: 蒋 锴 赵伟民 崔晓鹏
主要任务:组织各单位对分包路段和单位内部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并进行检查评比。做好春节集中整治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叶县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推进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调度,抓好各项任务的布置落实。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成员单位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按照方案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周密制定计划,精心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成员单位之间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避免出现管理盲区,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和谐的节日环境。
(三)强化督查问效。督查组要加强督查力度,采取每天动态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检查,确保本单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到位,整治到位。
附件:叶县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叶县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宝印(副县长)
副组长:李根太(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高文克(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蒋 锴(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李耀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海臣(县广电总台总编)
李风雷(县工商局局长)
张爱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海芳(县安监局局长)
牛聚山(县公路局局长)
张新国(县城管局局长)
赵伟民(县文明办主任)
乔福召(县市场中心主任)
李长龙(县供销社主任)
崔晓鹏(县爱卫办主任)
郝中伟(昆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樊振伟(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跃军(盐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丙奇(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张爱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督查组设在县双创办,蒋锴兼任组长,赵伟民、崔晓鹏兼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政府督查室、双创办、执法局、电视台抽调,负责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工作。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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