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07】44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
资金筹措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二o 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2007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资金筹措,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县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资金筹措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获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资金筹措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的邓李乡人民政府、龙泉乡人民政府、旧县乡人民政府和辛店乡人民政府,各奖现金5000元;对获二等奖的常村乡人民政府、马庄乡人民政府、保安镇人民政府、水寨乡人民政府和田庄乡人民政府,各奖现金3000元;对在2007年度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资金筹措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昆阳镇人民政府奖励现金3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各乡(镇)、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先进为榜样,扎实搞好2008年的新型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资金筹措工作,为全面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卫生 医疗 保障 先进 表彰 决定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