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平顶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做好权限下放承接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编[2021]42号)的要求,我县承接省级、市级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计255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经县政府研究,调整县发改委、教体局、工信局等部门新增的行政职权事项(共计243项,其中行政许可97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20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职权117项)。现将新增的行政职权事项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权变化情况,同步调整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事项目录和事项内容,并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要全面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责任,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持续强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提升广大企业和群众便利感、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 1.叶县政府相关部门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2.叶县政府相关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新增行政职权事项统计汇总表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