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行政执法部门>县商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公示
其他职权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1-12-2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受  理

  业务股当场进行形式审查。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审查

  业务股3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

  决   定

    报分管领导作出同意审批或不予审批的决定。

  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诉讼诉讼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制发备案证书。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申请企业(个人)

  到县商务局业务股提出申请

  依法公开

  送达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企业(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