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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1-12-2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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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    行

  不需处罚的,分管领导批

  准不予处罚

  执      行

  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可以适用简易

  程序条件的

  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管辖

  制作听证报告

  举行听证会

  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符合听证条件的

  不需处罚的,单位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审查立案

  发现违法事实

   

   

   

  

  调查取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作调查报告送案件处理处室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告知并听取陈述和申辩

   

   

   

  

  案件处理股室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经法制部门预审后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复核并制

  作笔录

  

  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其陈述和申辩权

  

   

  

  放弃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无故不参加或中途退出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并送达当事人

   

  

  案件处理股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或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处罚,告知相对人情况

  

  

  按照规定送达决定书并告知其权利

  

  

  

  结案,制作《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