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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1-13 关键词:
叶县财政局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叶财〔2025〕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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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综〔202519号)规定,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分配意见,现就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专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填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三、落实直达资金有关要求。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流程且保持不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配表

3.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叶县财政局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12

2025年叶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表-附件1.xlsx

2025年叶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表-附件2.xlsx

2025年叶县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附件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