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高中2022-2023学年教学计划
新学年、新起点、新征程。为了在新的学年中,再创辉煌,再创佳绩,取得更好的教学成绩,特制订叶县高中2022-2023学年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我校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以“161”高效课堂为中心,让所有教师尽快适应并熟练掌握课堂操作流程,规范教师上课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认真落实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使教学工作秩序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1.积极推进“161”高效课堂,提升教学水平和业绩。
2.加强制度建设,有计划的经常性督查,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3.完善教学评价考核,尽可能公平、公正。
4.培训、督导学生的积极参与课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5.充分发挥教学效果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增强教师专业成长的内驱动力。
6.完成教学目标,高考成绩取得较大进步。
三、具体措施:
(一)教师管理
1.坐班考勤管理
每半天至少两次检查,拍照留痕,及时通报。严格落实离岗留条制度。
办公室秩序和纪律检查,要求教师坐班期间不玩手机、电脑,不听歌,不随意闲聊等与备课无关的事情。
2.课堂管理
严格检查课堂环节,更加重视议展环节,关注学生各个环节状态是否饱满,填写记录,通报。
正课时间不做题、不备课、不坐在讲台上,时刻关注学生状态。
限时练期间不久坐,讲桌清空,不随意外出,不备课做题玩手机等。及时给学生答疑,提问组织过关,谈话指导等。
3.考试管理
考前进行精准训练,精心命制训练题,注重知识点梳理。
考试中教师严格落实监考制度,不迟到、讲桌清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严密关注学生状态。
考试后进行考情分析,做到有针对性研课、上课。注重反思总结。
(二)教学常规管理
1.开展激情读背,每天评比,每周汇总。
2.提高效率,引导入班即学,充满斗志。
3.限时练做到限时完成,分层达标,做完即收缴。
4.鼓励学生多问问题,实行赏识教育。
5.建立教师管理档案,落实各项制度。
(三)进行经常性的督查,抓好教学常规管理
1.研课检查
①研课时,检查有无任课教师迟到、缺岗、中途离岗、携带手机等违反研课常规的情况。
②检查研课稿是否提前完成,是否做到初备,下次研课稿是否提前发放到位。
③检查是否按照研课流程进行研课,是否积极发言,参与研课。
④检查课件是否各环节齐全,课件张数是否合适。
2.课堂及教学巡查
①完善请假和离岗制度,检查坐班时有无任课教师迟到、缺课、暂时离岗、带孩子、玩手机等违反教学常规情况。
②每天抽查课堂教学,检查是否候课、是否按照“161”课堂环节授课。
③检查教师上课时是否携带手机、坐在讲台上授课等不规范行为。
④检查督促新教师入班听课,促进新教师成长。
⑤巡视课堂,检查学生的学习状态。
3.对学科作业的批改、教学进度、教师工作手册进行检查
①每周检查一次纠错本、两次限时练,对于作业批改情况及时反馈。
②每周对教师工作手册检查一次,并及时反馈情况。
③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既定的教学规划进行教学。
4.加强自习课的检查
①检查纠错反馈训练是否按时进行。
②检查限时练是否在按照学校要求命制。
③巡查自习课教师和学生的学习状态。。
以上所有检查情况均由年级教务主任和教研主任及相应的教务、教研干事负责统计、反馈。
(四)以“161”课堂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作用,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协助、督查“161”课堂的实践和研究的落实情况,逐个环节的突破,形成教师良好的教学规范。
认真落实教师公开课的制度,全员参与,认真上课。
(五)加强执行力,做好教学服务工作
1.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将“161”课堂的教学理念传达给学生和老师,让老师和学生认真领会和理解。
2.做好调研,把学生的反馈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老师。
3.认真组织好各项考试工作,加强考风建设,为教师提供学生真实的测试成绩。
4.督促做好考试的成绩分析工作,将每位学生的成绩和上一次考试成绩对比统计,为任课教师提供数据服务。
5.及时进行考后分析,查漏补缺,提出下一阶段的可操作方案,对成绩优异、进步显著学生进行张榜公布,各班主任应及时把月考成绩反馈给家长,便于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近况。
6.完善教学评价考核,尽可能公平、公正。
四、 加强对高三工作的指导,争取高考成绩大突破
本届高三年级是最后一届非课改年级。高三教师要在抓好每轮复习的同时,注重信息分析与整合,注重团结合作,协同作战,相互配合,同时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培养学生稳定的应试心理和应试能力,使本届高三成绩再上新台阶,争取完成并超过预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职称评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和“重水平、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评审方案,完善评审制度,创新评审手段,规范评审程序,推进我校职称评定工作向更加科学规范、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成立推荐委员会
主 任:王华召
副主任: 余国旗 陈鸿森 陈 联 褚振华 李国有
张铁套
成 员: 张瑞华(处室) 张军良(处室) 许冠军
段磊磊 王领坡 党伟勇(处室) 张帆
胡广业(处室) 余国锋 温炳杰 李海
李艳艳 刘广志 聂世刚 孟祥贵 窦向前 樊克彬 宋绍永 罗国宾 汪洋
三、评审原则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做到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切实做到“五个公开”(即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指标、公开评审结果、公开上报结果)。
四、职称评定量化计分细则
(一)任现职年限
该项计分公式为:计分=任现职年限×2
说明:①任职年限从聘任之日算起,不满一年的不计。
②上不封顶。
(二)教育教学水平和实绩贡献(奖励)〔本项最高分为10分〕
1.任现职以来,获得优秀教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8、6、4;获市、县教育局级单项优秀教师,分别计4、2分。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国家、省、市、县,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称号或本人为优秀班主任的,分别计9、7、5、3分。
3.任现职以来,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
4.任现职以来,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
5.任现职以来,获得上级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
6.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国家、省、市、县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国家、省、市、县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干的,分别计8、6、4、2分。
7.任现职以来,获得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
8.任现职以来,承担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辅导教学(3年以上),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6、4、2;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6、4、2分;获得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4、2分(如果证书不分等次,按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的分别计8、6、4、2)。
9.任现职以来,获得骨干教师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获得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7、5、3、2分。
10.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均计1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计分办法:
〔说明〕:①同类奖励,按最高级别计算,不同类奖励累计计分。
②凡集体获奖的,不给个人计分。
③校级荣誉可重复计分,校级荣誉指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以学校名义颁发的荣誉证书有文件可查。
④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荣誉证书,须经课程研发中心审批申报(提供备案材料),对我校发展有利,并且所获证书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认定不清的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计分办法:
(三)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获奖情况〔本项最高分为20分〕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活动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0、16、1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6、12、8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2、8、4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4、2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2、1分;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须同时具有同等级别的优质课证书,并按同等级别优质课获奖等级计分。
计分办法: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说明:①优质课证书必须附有文件、教案、专家评审意见表;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除上述材料外须附同等级别的优质课证书。
②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证书上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而非教育业务部门的章。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一律不予认可。
③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实验装备部门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4个学科内容的优质课须提供相关光盘或录像。
(四)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具备其一〔本项最高分为10分〕
1.课题研究:经课程研发中心审批,并经教育主管部分(教研室或教科所)批准立项、获得结题证书或申报课题研究成果,主持人按以下标准计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2、10、8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6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6、4分;获县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6、4分,其它成员比主持人少一分;只结题,未申报成果奖的课题主持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8、6、4分,其它成员比主持人少一分。
〔说明〕:①成果奖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和奖励证书。②同一课题重复获奖(或获得结题证书),只能以最高奖计分;不同课题获奖(或获得结题证书),按上述标准累计计分。
2.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或校本课程: 以上活动均需学校课程研发中心审批,并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否则不予计分。以上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6、4 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6、4、2分;获县级一、二奖的,分别计4、2分;经教科研处审批,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但未获奖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本课程,分别按以下标准计分:8、6、4、2分。
3.教材编著: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每完成1项计6分。(高级可用)
4.考试命题:参加省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的,每参与一次计6分,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的,每参与一次计4分,参加县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的,每参与一次计2分。
〔说明〕:不同的活动按上述标准累计计分,同一活动不累计计分。
计分办法:
(五)所撰写的论文、论著、获奖情况〔本项最高分为5分〕
⑴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情况: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分;在省级CN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3分。
〔说明〕①发表论文须经课程研发中心组织上报,而且发表的论文与申报学科及教育教学无关的,不予计分。证书上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而非业务部门的章。②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页。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做业绩参考条件,不予计分。③同一论文在不同报刊上发表,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不同论文在报刊上发表,按上述标准累计记分。④发表的论文必须在教育类专业报刊上,在各类《论文集》、《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予记分。⑤凡在取缔范围内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在只有国际刊号(ISSN)、无国内刊号(CN)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予承认。
⑵优秀论文类(指未公开发表的获奖论文):在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正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获县级(含县教育局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1、0.5分。
〔说明〕:①同一论文获不同级别的奖励,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不同论文获奖,按上述标准累计计分。
⑶出版著作情况:在正式出版社、公开发行的著作,独著,每本计8分;主编,每本计3分;副主编,每本计2分;多人参与合著者,每本计1分。
计分办法:
(六)教学成绩量化考核计分[本项最高分为100分]
各年级教师计分办法:
〔说明〕:2020-2021学年度成绩计分占20%,2021-2022学年度成绩计分占20%,2022-2023学年度成绩计分占60%。
(七)评议计分(满分13分)
民主评议占5分,计分办法:
领导评议占8分,计分办法:
五、评审组织和程序
(一)评审组织
职称评定工作由职称推荐委员会统一负责。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要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具有公平、公正之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且要避嫌。
(二)评审程序
1.成立学校职评推荐委员会,召开会议,向拟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全体教师传达上级关于职称评定的文件精神、上级下发的指标,并提出相关要求。
3.组织个人申报。
4.职称推荐委员会成员核实申报人的硬件情况,确定符合条件者参评,并对参评人员材料按照职称评定方案进行计分核算。
5.评议打分。
6.汇总分数和排名情况,上报校委会。
8.校委会审核结果。
9.公示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10.将评审情况上报教育局。
六、几点说明
1.职评过程中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上报材料过程中,所填写的工作经历必须真实,否则一律不予签字、盖章。
2.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于2023年9月19日根据职评文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3.本方案已于9月27日下午在叶县高中第七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09月27日至10月07日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该方案自2023年10月07日起执行。
4.本《方案》的解释权在职称推荐委员会。
叶县高级中学 2023年10月07日
职称积分有关问题
1.优秀评卷员、新课程培训不加分。
2.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于市优秀。
3.荣誉称号非党政机关颁发降一级积分。如市工会技术创新…活动评为“技术英杰”按县处级荣誉计算。
4.课件、方案设计按荣誉计。
5.技能竞赛中获优质课按优质课计算。
6.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班主任按同级优秀班主任积分,如市教育局颁发班主任按市优秀班主任。
7.团县委新长征突击手按局级积分。
8.县组织部颁发演讲比赛证书按局级积分。
9.成果奖励若奖励种类为论文,按论文积分。
10.2009年职称证书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证书通过时间推迟至2009.12年,所有2009的职称证书通过时间按2009.09计算。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7】44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资助对象:
1.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由上级困难识别系统提供(外市县的原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供县级乡村振兴局开具的证明材料);在我校学习无任何学校学籍也可享受。
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有残疾人证或民政局比对
3.农村低保学生:学生本人,由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由上级困难识别系统提供。
4.农村特困助养、孤儿学生:由民政等部门认定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每学期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750元和住宿费250元(不包括书本费)
三、工作程序
1.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根据县提供的最新数据比对统计(每学期至少比对两次),做到不漏一人,对于学籍和户籍不在一地的建档立卡学生逐一落实;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须学生本人持有《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须学生本人持有县级残联认定的残疾人证。如有疑问,依据县扶贫办下发数据库为准。
四、工作要求
根据比对数据,做到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惠民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我校对此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叶县高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华召(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鸿森(副校长)
陈 联(副校长)
褚振华(副校长)
成 员: 许冠军(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段磊磊(学生发展中心主任)
党伟勇(总务处主任)
王领坡(学科研发中心主任)
宋绍永(三B年级主任)
樊克彬(三A年级主任)
孟祥贵(二A年级主任)
窦向前(二B年级主任)
刘广志(一A年级主任)
聂世刚(一B年级主任)
以及各位班主任老师。
资助专职人员:朱留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段磊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二)严格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评选受助对象,确保整个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
1.《河南省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学生信息登记表》
2.《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班主任要签名,承诺书学生要签名。
3、个人申请书一份,手写。
4、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纸。
5、相关证件:原建档立卡,国库、县库比对;残疾,全国残疾人联合会网查询;孤儿(特困供养)福利院比对;低保,民政局开证明。
6、享受免除学杂费的需要资助社保卡激活。
(四)严肃纪律、严格追究。班主任和学校评审小组要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