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凯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叶县农业机械补贴办理不及时”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收到提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您提出的“关于叶县农业机械补贴办理不及时”提案进行认真研究。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2月3日前购机并申请农机补贴农户的补贴资金已于2024年8月全部兑付完毕。2024年元月至2024年12月12日(因2024年12月13日省级补贴系统补贴额度调整),购机并申请农机补贴的农户共1496户,补贴农具共1872台,应兑付补贴资金1446.094万元,截至2025年7月14日已兑付394.39万元,剩余1051.704万元未兑付,兑付比率27.27%。剩余未兑付资金的农户申请资料已审核完成,农机中心主要领导正在同县财政部门相关领导沟通协调资金给予兑付。
三、关于叶县农业机械补贴办理不及时的建议意见答复
根据现阶段工作实际,不能够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一是省级农机补贴系统所补贴机具资金及所补贴的机具类别每年都会调整,补贴机具的种类每年省农机农垦中心都要求生产企业进行补贴机具投档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机具才能享受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并且省农垦中心在审核生产企业所投档机具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一般分为三批进行,部分机具审核到(当年度的)8—9月才完成公示;二是根据工作实际,上年度购机农户所申请的补贴在没有完成兑付之前,立即安排审核下年度购机申请资料并核验机具,容易出现工作混乱现象和提交财政部门兑付申请资金混淆问题,不利于及时兑付,同时让购机申请农户出现混淆认识,造成工作不利影响。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