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叶县段生态廊道建设成我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叶县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从长江最大支流汉江中上游横跨湖北和河南两省的丹江口水库调水,重点解决河南、河北、北京、天津4省市的水资源短缺问题,为沿线十几座大中城市提供生产生活和工农业用水,极大地缓解中国中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该工程叶县段的总长度为30.266公里。沿线布置有倒虹吸、渡槽、分水口等建筑物61座。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现行政策,经慎重评估,我县境内调水工程生态廊道不具备纳入重点生态公益林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生态区位不符。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政府令216号》,即《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公益林划定遵循“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维护权益、保持稳定”的原则。我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内林地分布呈零散状态,不集中连片,不利于后期管护。
(二)与工程作用不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一项宏伟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是保证我国北方和首都用水的“大动脉”。工程自身已建立完善的维保防护体系,公益林划定后,后期的管护将不可避免的进行病虫害防治管理和人工干预,将不利于工程水质达标。
(三)地类不符。公益林划定地类必须为林地,我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内大部为耕地、园地、建设用地,所以不适合划定为公益林。
(四)耕地保护政策。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在“三调”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廊道中有大量被认为耕地,一旦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廊道划定为公益林,将与耕地保护政策冲突,造成生态资源和行政资源浪费。
二、保护措施
2022年我县已经建立林长制制度,以县乡村三级林长分包责任制度,用制度强化林地保护,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林地加强保护树立了标识牌,向群众宣传保护生态廊道的意义,并协同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保护生态廊道。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根据未来政策变化,若政策允许,生态廊道符合纳入公益林管理条件下,我们将第一时间启动将生态廊道纳入公益林的程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工作关系和支持!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