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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576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17-02-14
信件标题: 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你好,我现在党组织关系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目前准备转到村里边,党员档案材料需要送到县委组织部?如果需要送到县委组织部我可以直接拿着材料进去办理吗?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4-06 2021-01-14 2022-09-05
回复内容: 您好,党组织关系可由县委组织部接收,详细情况可咨询组织部,电话0375-8053235. 经城关镇调查,东城之星小区因个人私接电线引起连线,导致28家电器 烧损。经镇、社区协调物业临时负责人、电费实际收缴人和私接电线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目前,已建议小区代表协商,交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如有疑问,可与城关镇联系,电话:7063789。 网民您好,接到反映问题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转交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理,新华区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的经营者,拨打您的电话无法接通,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新华区局工作人员将持续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经营问题,依法予以查处。如您掌握违法经营线索,建议您佐证向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新华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电话:0375-2671016/283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