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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4358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3-11-12
信件标题: 供暖费收费标准
信件内容: 叶县集中供热收费价格标准是什么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11-2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向县发改委了解,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的规定,参考2016年8月18日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叶县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和2016年9月6日原叶县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对叶县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的通知》,即:叶县正源供热有限公司供热销售价为:居民采暖用热0.16/㎡/日,计费面积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算;非居民用热0.22/㎡/日;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3453。